关于个人公司注册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34:04 阅读:6598
想咨询一下 一个朋友在香港经营一家个人无限责任公司,香港籍人 因为在湖北常有业务做,并想不断开拓湖北市场。除了从内地进口至香港外,可能还打算有部分国内购买国内销售,也就是俗称的国内贸易吧。 想知道 1 此种情况下设立什么形式的公司或者办事处、代表处、分支机构才好呢? 2 各式形式的公司或是办事、代表处、分支机构在税负上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3 各类形式的经营条件和现行政策又有何不同呢? 相关条件 1 我从投资目录内查到,国内商业属于限制B类企业,不允许外商独资。 2 香港企业是家私人无限公司 3 预计业务量不会太大的,规模仅1-2个工作人员

最佳回答

欢呼的电话

凶狠的短靴

2026-03-30 05:34:04

不算错。 不过,如果从事营,应该设立公司而不是办事处。 其它问题建议聘请法律顾问或找律师面谈,或到工商税务直接确认。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个性的绿草
    回复
    2026-03-30 05:34:04

    不算错。不过,如果从事营,应该设立公司而不是办事处。其它问题建议聘请法律顾问或找律师面谈,或到工商税务直接确认。

  • 陶醉的鸡
    回复
    2026-03-30 05:34:04

    可在国内注册一家有限公司。

  • 感动的航空
    回复
    2026-03-30 05:34:04

    可以在内地设立有限公司。

  • 重要的夕阳
    回复
    2026-03-30 05:34:04

    我发错了分类版块,请求删贴

上一篇 天哪,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孩子吧!

下一篇 请教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