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余款能拿回来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6:39 阅读:6553
律师大哥,您好! 2003年,我的把6吨钢材销售给了外省的一位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先期支付了一部分的现金,并约定剩余的4万多一月后结清(因为过去对方一直是货到付款,守信誉),在当年10月准备和对方联系结清余款时,对方却把门面已经转让,电话联系对方一次后,再也没有音讯. 请问:我现在还能追讨余款吗?按照法律程序我该怎样去追讨余款?能告对方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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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的雪糕

欣喜的鞋子

2026-03-30 02:56:39

[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圳陈律师在2005-8-8 14:01:00[/i]的发言:[/b] 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 [/quote] 谢谢陈律师,这个事情的处理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对方涉嫌诈骗呢?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明理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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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圳陈律师在2005-8-8 14:01:00[/i]的发言:[/b]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quote]谢谢陈律师,这个事情的处理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对方涉嫌诈骗呢?

  • 隐形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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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如果对方仅是搬家未及时通知到你,则不构成诈骗。可按合同纠纷处理。

  • 曾经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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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你们的合同是和谁签的啊,这种性质有点象合同诈骗,但还要具体分析

  • 欢呼的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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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

  • 甜甜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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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这个客户和我们合作了1年多,过去一直是货到即支付货款,以前曾经签定过一次供销协议,协议到期以后,双方一直按照以往协议合作.

  • 醉熏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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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6:39

    注意时效,及时调查对方情况考虑起诉。由于时间太长了些,实践中以你的案情公安介入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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