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余款能拿回来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8:47:10 阅读:2149
律师大哥,您好! 2003年,我的把6吨钢材销售给了外省的一位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先期支付了一部分的现金,并约定剩余的4万多一月后结清(因为过去对方一直是货到付款,守信誉),在当年10月准备和对方联系结清余款时,对方却把门面已经转让,电话联系对方一次后,再也没有音讯. 请问:我现在还能追讨余款吗?按照法律程序我该怎样去追讨余款?能告对方诈骗罪吗?

最佳回答

笨笨的发夹

伶俐的哈密瓜

2026-08-23 18:47:10

[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圳陈律师在2005-8-8 14:01:00[/i]的发言:[/b] 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 [/quote] 谢谢陈律师,这个事情的处理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对方涉嫌诈骗呢?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沉静的啤酒
    回复
    2026-08-23 18:47:10

    [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圳陈律师在2005-8-8 14:01:00[/i]的发言:[/b]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quote]谢谢陈律师,这个事情的处理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对方涉嫌诈骗呢?

  • 纯真的大侠
    回复
    2026-08-23 18:47:10

    如果对方仅是搬家未及时通知到你,则不构成诈骗。可按合同纠纷处理。

  • 调皮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8-23 18:47:10

    你们的合同是和谁签的啊,这种性质有点象合同诈骗,但还要具体分析

  • 想人陪的菠萝
    回复
    2026-08-23 18:47:10

    门面转让不代表主体已消灭, 你的诉讼时效快到期,宜尽快处理。

  • 大胆的灰狼
    回复
    2026-08-23 18:47:10

    这个客户和我们合作了1年多,过去一直是货到即支付货款,以前曾经签定过一次供销协议,协议到期以后,双方一直按照以往协议合作.

  • 悲凉的帆布鞋
    回复
    2026-08-23 18:47:10

    注意时效,及时调查对方情况考虑起诉。由于时间太长了些,实践中以你的案情公安介入的可能性不大。

上一篇 广东省广州*可否根据公司违反劳动法有关的内容而解除劳动关系

下一篇 [原创]求助房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