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还能分得房产的部分?

司法 时间:2026-05-29 23:47:25 阅读:8570
我与丈夫于2004.8.4结婚,他父母为我们购买的房子支付了首付,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此后的还贷一直由我们支付,但今年5月他父母背着我们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了他们.现在我要求离婚,但房产证的名字已经不是我丈夫的名字.请问:1.他们这样做是否违法?2.我是否还能分得房产的部分?

最佳回答

诚心的向日葵

机灵的季节

2026-05-29 23:47:25

必须先解决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否则,其余关于房产方面的,诸如居住权等问题,都无从谈起。 成都王良久律师 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免费咨询热线:(028)88894535 87736007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激动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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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必须先解决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否则,其余关于房产方面的,诸如居住权等问题,都无从谈起。成都王良久律师 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免费咨询热线:(028)88894535 87736007

  • 淡然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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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你应先解决房产的所有权问题,然后再解决婚姻是否存续的问题。吴仁云律师 13729803948 020-38258995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1408室

  • 俭朴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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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可以先提起诉讼,诉当时更改产证权利人的行为无效,之后再主张房产,但总的来说,路途漫漫。建议你目前最好先不要谈离婚之事。

  • 善良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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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可以先提起诉讼,诉当时更改产证权利人的行为无效,之后再主张房产,但总的来说,路途漫漫。

  • 清脆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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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我认为至少你丈夫应当知道过户的事实。否则,如果过户程序不合法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细腻的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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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确实如果离婚之时,此房产问题很可能因为产权问题而不被法院所认定。

  • 含蓄的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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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47:25

    非常感谢邢律师,我是这样理解你的话的: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是分不到房产的,由于我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我是否能为我的居住权争取若干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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