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工资应不应该!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5:54 阅读:8802
2004年9月底,某厂招工,我应聘造型工,经过技能培训正式上岗。但是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厂方给我们造型工人买了100元的社会医疗保险。直到今年6月8号,由于我长时间侧面劳作,导致腰肌劳损,我向厂方请假休息,厂长当时同意我休息,但要医院证明,但我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去。因为厂方当初承诺每月10号发工资,我准备10号拿了工资再去医院,但是厂方一直拖到6月29号才发工资。我就在租来的房子里等了10几天。29号发工资时,我们发现造型工人都被扣除了旷工.迟到的工资(厂方在5月20号规定全厂职工每天7点上班.11半下班.中午1点上班.6点下班。3次迟到或早退为一次旷工)但是只是针对造型车间进行了考勤。于是我们不服,拒拿工资。晚上我去车间对其他工人说了这件事,并要求其他职工支持我。厂方以干扰企事单位正常生产,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厂方坚持扣除旷工.迟到.早退工资.并要扣除工作工具100元.保险费100元。经过派出所调解,厂方扣除旷工工资,工作工具退还厂方,不扣除工具钱,保险100元经过向保险公司.劳动部门咨询后,该由那方出就那方出。 我想问厂方扣工资是否合理? 厂方的工作时间是否合理? 保险费该由那方出? 我腰肌劳损能不能获的赔偿? 专业工具该由那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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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乌龟

无奈的鲜花

2026-03-29 23:35:54

不应该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