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问题(房地产)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2:04 阅读:6269
事情是这样:我们与开发商预售合同上明确交房时间为04年12月31日,但开发商直到现在05年6月才交房,在这期间,作为业主,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办事(包含违约金、交房时间书面通知等),但开发商没有回复,但开发商在05年3月26日在厦门某报纸登了一交房通知,我们当时去收房,二书没有,路没通,水、电也没有通,于是当时有三十多户业主联名拒收房,我本人也有签名,现到6月份可以交房了(其他业主已有部分交房了),开发商不通知当时签名的三十多户业主,说我可以交房,但要签一个开发商写的一个协议,证明当时联名签名不是有意的,是被人叫去签名的,以此来起诉当时联名签名时业主推主的三个业主代表,说他们“聚众闹事”,可当时没有任何闹事行为,只不过是叫厦门日报记者去采访了一下,现开发商回答是:若我不签这个协议,开发商不交房于我,请问:我该采用何种方式要回自已的房子,现在起诉他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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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小的路灯

美丽的店员

2026-03-29 23:22:04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承揽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背后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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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2:04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承揽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 欣喜的乌龟
    回复
    2026-03-29 23:22:04

    可以起诉解决。

  • 无辜的时光
    回复
    2026-03-29 23:22:04

    走法律途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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