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们有一个11岁的孩子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4:07 阅读:7388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们有一个11岁的孩子。我丈夫去年5月份和一个小姐同居但是在去年他每周双休日回家,在今年一天家也不回了,我给我丈夫打电话发信息她还用我丈夫的手机发信息吗向这样我能用法律保互我的利意吗

最佳回答

醉熏的花生

贤惠的小蜜蜂

2026-03-30 01:14:07

楼上意见不全部哟。若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是重婚。不过若是尊夫的情况,原则上可以认为是感情破裂并存在过错的情况,你若提出离婚,在有证据或是对方认同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给你赔偿。如果你不想离婚,则是法律所不能干涉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妩媚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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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4:07

    楼上意见不全部哟。若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是重婚。不过若是尊夫的情况,原则上可以认为是感情破裂并存在过错的情况,你若提出离婚,在有证据或是对方认同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给你赔偿。如果你不想离婚,则是法律所不能干涉的。

  • 平淡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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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4:07

    你好,若你丈夫与小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取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你丈夫及小姐的刑事责任,如你愿意,可随后提出离婚、要求抚养孩子并要求你丈夫给予损害赔偿。

  • 虚幻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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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4:07

    同居是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如果同居时对外以夫妻名义,涉嫌重婚。

  • 机智的银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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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4:07

    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需要与男方离婚,如需要离婚,可以参考4楼观点。

  • 魔幻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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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4:07

    你好,若你丈夫与小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取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你丈夫及小姐的刑事责任,如你愿意,可随后提出离婚、要求抚养孩子并要求你丈夫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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