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利益不受侵害.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09:27 阅读:1748
我购买的**保险,2003年5月21日为交费日,保险公司在5月8日提前将保费划走没有通知我,我在交费日去公司办帐户转移,才知保费提前划走,并影响到我办帐户转移,我一直与该公司交涉,这种间该公司出具的年度报告多次出错,2003年10月该公司同意以其公司最低价买给我442.4025个投资单位,并通过邮局寄发给我一份报告,2004年的年报出来后,其年报与2003年的年报不一样,并有多处错误,我找到该公司,该公司说无法解释,要求我去该公司,我当时因病住院,无法去.2005年3月18日我去该公司要求其执行2003年的报告,该公司与2005年5越0日电话通知,不能执行2003年的报告,我要求该公司出具出面保证,保证今后不在出错,该公司不同意.还有合同规定:每个保单周年日后30日内,向客户寄送个人保单年度报告。我投保五年来一直没有接到过保单年度报告。该问题,我已先后多次向该公司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合同规定:定期公布投资账户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向客户提供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投资单位数量、投资组合等信息。在该公司的**网上根本查不到2003年和2004年的年度报告。该公司2005年4月20日的答复是在《**时报》公布,**作为保险公司的公开网站不刊登自己的年度报告,确要到《**时报》上刊登,而且又不在网站上发布通知,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与该公司对外 “信誉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承诺是背道而驰。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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