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原创]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4:29 阅读:8290
4月2日我媳妇和她的父母亲戚到我家,她妈说"我媳妇说不过了"就开始搬东西,我和她妈发生口角,在他们搬东西的过程中我把她妈扎伤,((一刀扎在胳臂 一刀扎在腹腔缝三针 现在没事了))我媳妇在这过程中没有动手也没有说话,现在她妈要我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告我伤害,我现在应该怎么做,钱应不应该给,她告了公安局能不能抓我??她家人的行为违法吗??我算不算保护我家的财产?? [em00]

最佳回答

哭泣的冬日

落寞的小笼包

2026-04-01 01:54:29

医药费既是你造成的当然应该付。精神损失费可不给。至于她报公安局是否抓你的问题,要看所造成的伤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重伤来定,这需要专门的伤害程度鉴定。如是轻微伤、轻伤则公安机关不会处理,由她自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是重伤,则公安机关将介入。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丰富的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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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4:29

    医药费既是你造成的当然应该付。精神损失费可不给。至于她报公安局是否抓你的问题,要看所造成的伤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重伤来定,这需要专门的伤害程度鉴定。如是轻微伤、轻伤则公安机关不会处理,由她自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是重伤,则公安机关将介入。

  • 彩色的石头
    回复
    2026-04-01 01:54:29

    你可能是故意造成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建议你还是积极赔偿为好,否则若按治安案件或是刑事案件来处理,情况对你不利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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