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6年6月购买了一套65

司法 时间:2026-04-01 05:36:40 阅读:2837
我在1996年6月购买了一套65。5平方的房子,当时贷款了3万元,分8年还清。2001年1月4日于现在的丈夫结婚(双方是再婚)。2004年10月7日丈夫莫明其妙的与我分居了,而且每星期有三至四个晚上要出去深更半夜才回家,并且提出要离婚,并说房子有他的一半,因为我与他结婚后我的贷款额还有14500元未还清,用了他二次的公积金一共约4800元。 我很无助只能求助于你们请教几个问题: 1、我的房子是在与他结婚前购买的,是共同财产吗? 2、按照市价我的房子值26万,我的财产会怎样分割?真的有他一半的份吗? 3、与他结婚时,我还未还清14500元贷款额,用了他的4800元公积金,是否该在14500元贷款额,有他的一半。 万分感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解答我,谢谢!

最佳回答

花痴的砖头

大意的小鸽子

2026-04-01 05:36:40

婚后还贷部分是14800,还是14800+4800? 应该说婚后还贷部分有他一半的权益,这部分的增值也应该均分配。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敏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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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5:36:40

    婚后还贷部分是14800,还是14800+4800?应该说婚后还贷部分有他一半的权益,这部分的增值也应该均分配。

  • 耍酷的小海豚
    回复
    2026-04-01 05:36:40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没有他一半的份,用了他的4800元公积金,还给他就是了。

  • 难过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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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5:36:40

    婚后偿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腼腆的鸡
    回复
    2026-04-01 05:36:40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没有他一半的份,用了他的4800元公积金,还给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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