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6:32 阅读:8314
朋友们: 大家好,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外公的,房产证是99年7月办的,上面的户主名字也是写的我外公。外公在房产证办下来不久就去世了。外公去世的时候我妈妈独身,外公也只有我妈妈一个独女。由于经济等各种原因,我们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10月24日我妈妈再婚,并办理了结婚证,继父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住进了外公的房子,现在听说我们住的房子要拆迁,所以我们想过户,过户到我的名下,所以我就到公证处问了一下。但是我还是有几个不明白的地方: 1. 我妈妈是唯一继承人,公证处告诉我们只能继承公证给我妈妈,然后妈妈赠送公证给我。那么当妈妈继承房子的时候,继父是否可以按照新的《婚姻法》分到一半的房子? 2. 公证处说,妈妈继承房产后,赠送给我的赠送公证上还要有我继父的签字。由于我妈妈和继父婚后没有任何关于财产的协议,要是继父坚持不同意赠送他那一部分,把他告上法院,我们胜述的机会是多少? 3. 由于房子要拆迁,如果我们没有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拆迁赔偿办的是否会以“户主已经死亡”为理由而拒绝或减少对我们的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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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的灯泡

忧伤的帅哥

2026-03-29 23:26:32

你继父无权分房子,不需要他签字。 拆迁办不能以此为理由少赔或不赔。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风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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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32

    你继父无权分房子,不需要他签字。拆迁办不能以此为理由少赔或不赔。

  • 大意的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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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32

    房子应属于你妈妈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父不能分,除非你妈妈愿意。

  • 犹豫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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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32

    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她可选择如何支配该房屋。

  • 动听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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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32

    房子应属于你妈妈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父不能分,除非你妈妈愿意。

  • 默默的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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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32

    该房属于你母亲婚前个人财产,你断你无权分得,因此在赠与公证上不需你继父签字。拆迁办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减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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