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屋,可关于房屋的一切手续都是自己的

司法 时间:2026-04-01 08:23:26 阅读:6066
律师你们好:在2000年时,我 单位集资房屋,当时由于经济问题没能集资。但是单位有规定不准外单位的人集资,我单位有一领导就用我的名子给外单位同志集资分得一套房。可关于房屋的一切手续都是自己的。现在我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单位的许多优惠政策不能享有。我想要会房子 。不知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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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哈密瓜,数据线

聪明的皮带

2026-04-01 08:23:26

副局长用自己的名字给外单位的人集资的,正局长不知道。可当时他答应我在正局长调走后就把我的名字给撤消啦。但是现在新局长已上任2年了还没有撤消。又一次集资时我就没能集资成。是不是能拿回房子?如果要他陪偿经济损失要如何赔?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温暖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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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副局长用自己的名字给外单位的人集资的,正局长不知道。可当时他答应我在正局长调走后就把我的名字给撤消啦。但是现在新局长已上任2年了还没有撤消。又一次集资时我就没能集资成。是不是能拿回房子?如果要他陪偿经济损失要如何赔?

  • 淡定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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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你好: 你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你自己同意将房子让给他人,同时单位有没有意见,那么就可以认为你自动放弃单位给你的福利政策,当然如果你不知道或者单位不同意,则你的行为是可以撤销的。因此要区别对待。

  • 光亮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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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如果你们属于福利分房的情况,我认为该房子的含有福利性质的补助或经济利益的部分应当归你所有。你们当时是否有协议呢?严格的说你们这种协议不合法。

  • 爱笑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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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不知当时你单位的领导用你的名字你是否知道呢?

  • 贪玩的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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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当时用你的名字是否征得你本人同意?

  • 朴素的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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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单位集资房,一般都要求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单位一般都有补贴,而且一般都与各集资户有协议或有行政决议甚至职代会还要专门通过一个什么文件。关于产权,有的是全产权,有的是部分产权,随着住房商品化,现在的单位集资房一般都是全产权,对集资房的出售一般都有限制,通常不允许出售给外单位的人。对楼主反映的情况来看,名义上该房应为你所有,包括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也应是你的名字,但实际上你既没出资,也不实际占有该房。因此你们两方与单位之间实际上成立了一个欺诈性的法律关系。如果单位较真,单位可以退还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从而收回该套集资房而另行安排,当然单位也可将该房出售给你。

  • 糟糕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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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8:23:26

    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与对方协商,让对方让出房子,你再把对方交的集资款补交给对方。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最好是单位采取行动,主张你们与单位之间的集资关系无效,从而退钱收回房子,再让你补交钱而得到房子。如果单位不采取行动,则只有你自己去起诉了。当然,最后官司打下来,即使你手中有产权证,如果单位能证明存在欺诈,你的产权证也会被收回。所以在否定了对方的权利之后,你也不一定实际能得到该集资房,其中决定权还是握在单位手中,单位可以做个顺水人情,让你得到房子,也可以另作处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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