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几个问题是关于一封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1:20 阅读:2676
原告钟某与被告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判决,被告A赔偿钟某医疗费24940(已支付12000),被告B承担垫付责任。案件受理费1008元由被告A付给钟某。 本院执行期间,无发现被告人A被告B可供执行的财产,表示本案可延期执行! 裁定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2004)云法民一初字第1309号民事判决书终止执行 若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问题1:我到底要向哪一位被告追讨剩下的1万多块钱 问题2:要是永远都找不到被告的可供执行财产,我是不是永远拿不到赔偿 问题3:要是被告所在的社区每年都有股份发给被告,这算不算可供执行财产,算的话,我该怎 么做. 问题4:案件受理费是不是当庭交的?因为我不知道是被告交了还是我的委托人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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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虑的石头

魔幻的橘子

2026-03-29 23:21:20

问题1:要向两位被告追讨剩下的1万多块钱。 问题2:要是永远都找不到被告的可供执行财产,永远拿不到赔偿。 问题3:要是被告所在的社区每年都有股份发给被告算可供执行财产,应向法院提供此线索。 问题4:案件受理费是起诉时原告交的,问委托人。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痴情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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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1:20

    问题1:要向两位被告追讨剩下的1万多块钱。问题2:要是永远都找不到被告的可供执行财产,永远拿不到赔偿。问题3:要是被告所在的社区每年都有股份发给被告算可供执行财产,应向法院提供此线索。问题4:案件受理费是起诉时原告交的,问委托人。

  • 野性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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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1:20

    非常感谢你张志武律师~祝你事业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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