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贵州某银行的劳动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2:54 阅读:4633
96年毕业后,到贵州某市级银行工作。98年初,到深圳求职;辞职,单位不同意,某行长称不同意辞职,如坚持,将除名,且不同意提走档案;交接工作后,到深圳工作。2000年到四川,先在私企,现在一事业单位上班。这期间,数次向该行提出提取档案(因有的单位需要档案,如想去工作,需要提档案),均未得到,且该行未对我进行任何处分(除名、辞退等),有一次说交5000元的什么“培养费”才可以提档案(已经错过了我希望去的某单位,郁闷!!!于是没有交钱)。最近,才从该行提出档案(行长等换人了),但档案中没有我离开单位后任何纪录(工龄、工资等)。现在,我能否向该行提出什么赔偿要求或是别的什么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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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灰狼

激情的丝袜

2026-03-29 23:22:54

现在北京的做法是档案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分开的。所以,单纯的档案放在单位,不能够说明你与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单位扣押档案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因为这种不对,给你造成的后果单位负有赔偿责任。现在你自己好好计算一下后果,然后再去找单位要求赔偿即可。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聪明的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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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2:54

    现在北京的做法是档案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分开的。所以,单纯的档案放在单位,不能够说明你与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单位扣押档案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因为这种不对,给你造成的后果单位负有赔偿责任。现在你自己好好计算一下后果,然后再去找单位要求赔偿即可。

  • 精明的棒棒糖
    回复
    2026-03-29 23:22:54

    因几年前已离开了用人单位,不属于它们管理,故不能要求人家为你记载这几年发生的事项。

  • 坚强的山水
    回复
    2026-03-29 23:22:54

    既然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话,那他为什么要扣留我的档案呢???且按照劳动法,他们没有对我进行任何除名或辞退处理,我是否在理论上还是该行的员工呢???请教各位。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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