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求分一半房产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15:46:20 阅读:2366
一家四口(父,母,兄,妹),父1945年去世后留下一块地皮,此后16岁的兄长负担 起家庭重任,并于1947年以自己出地皮,别人出钱的方式于人合修拉一栋楼房(一家 分的楼房的一半),此后妹出嫁,兄一直单独赡养母亲直到其于1985年去世。其间房产 的两证(土地证,房产证)一直为兄的名字,妹也一直未提出异议。但今年(2004)随着 城市规划,旧房拆迁,妹突然提出按继承权男女平等的规定她要求分一半房产。 请问各位专家,她要求分一半房产合理吗?此房产她还有继承权吗?如有,应该继承 多少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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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紫菜

包容的诺言

2026-03-30 15:46:20

补充一下 继承法第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按此规定,父已去世近60年,妹再提出继承房产是否已超过期限拉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哭泣的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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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5:46:20

    补充一下 继承法第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按此规定,父已去世近60年,妹再提出继承房产是否已超过期限拉呢?

  • 从容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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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5:46:20

    当然过了时效。

  • 冷静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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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5:46:20

    妹妹比较难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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