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没交采暖费,物业不卖电给我!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16:09 阅读:9205
我在2004年11月12日买下天津市大港油田二号院新兴西里19-304楼房,12日办完过户手续,有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清:于2004年11月12日前房屋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1月12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双方签字、按手印了。 现在我要装修,去物业买电,物业说该房屋03年的采暖费1069元没交,拒绝卖电,后来说了半天,说先卖100度,但是让我们去找原房主交采暖费。我们现在找不到原房主, 1、原房主不交采暖费,下次我去买电,物业再为难我,不卖电,我该如何用合理的手段让物业以后次次顺利的卖电给我? 2、原房主不交采暖费,这个费用该不该我出? 3、物业要起所诉没交采暖费的话,起诉的是我还是卖方? 4、我有没有义务去向卖方要采暖费?

最佳回答

大力的秋天

还单身的羽毛

2026-03-30 10:16:09

原来的义务应该由原来的房主履行,物业没有及时收取是自己的过错。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震动的钥匙
    回复
    2026-03-30 10:16:09

    原来的义务应该由原来的房主履行,物业没有及时收取是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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