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被非法软禁,人在外地请各位帮忙给我我答复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13 阅读:1587
我男朋友因为堂哥的三角债问题,被非法软禁在东莞高埠的一个治安大队里.没有行动自由,他才去一个月,都不认识谁,只是在堂哥那里帮忙,不知道怎么的就被关起来了.具体情况我就知道这么多.关在治安大队是因为债主和那里的人关系比较好,所以把他算是托放在那里.请各位帮忙.谢谢,我在外地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他家人都不认识那边的人.谢谢[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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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茉莉

激动的金针菇

2026-03-29 23:25:13

如果真是“因为债主和那里的人关系比较好,所以把他算是托放在那里” 构成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舒服的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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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13

    如果真是“因为债主和那里的人关系比较好,所以把他算是托放在那里” 构成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朴素的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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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13

    你好,我想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那他在东莞那边又很乱我该怎么做好呢,因为他家在农村所以不认识什么人。希望能得到你的回复

  • 英勇的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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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13

    是公安的治安大队吗?为什么被软禁?以什么理由?有什么法律手续?你能确信是“因为债主和那里的人关系比较好,所以把他算是托放在那里” 吗?有无和治安大队直接联系过?

  • 玩命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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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13

    他9月份到堂哥那里去帮忙,后来说那边碰到三角债的,后来就送他大伯和嫂子回家了,就他三个工人守着工厂。债主来工厂,认识他是堂弟就把他住到东莞放在治安大队。问题是那边是广州和东莞的边境。我怕那边很乱,报警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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