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补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2:56 阅读:5210
我在某公司担任库房管理的职务,9日下午公司领导突然要求下班后去加班,由于事先和朋友有约,我婉拒了加班,随后领导电话通知我去财务室结帐辞退了我。我们公司是每月2号发工资,财务结帐却按5-9日结算,发给我了173元,(注:我试用期间的工资是700+100误餐费,现在是800加100误餐费)理由是10月1-4日放假。 还要说明的是,加班是义务没有报酬的,且我自从5月14日上班开始,每日工作时间是早上8:30至下午6点,中午50分钟吃饭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40分钟,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达到52个小时。 而且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一直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我办理养老保险。 我想请问的是:1。我能按照国庆10月5-7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吗?2。我能要求公司就辞退对我进行补偿吗?3。我能要求公司支付几个月来超时间工作的加班费用吗?4。我能要求公司支付办理养老保险它应支付部分的费用 吗?

最佳回答

苹果导师

畅快的自行车

2026-03-31 22:12:56

晕啊,怎么没有人帮助我啊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文艺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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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56

    晕啊,怎么没有人帮助我啊

  • 寂寞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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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56

    1、国庆10月5-7日加班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2、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单位赔偿相关的费用。

  • 舒适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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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56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因不同意加班的理由,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你的。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的规定的工作时间是违法的,你所请问的几点问题是到法律保护可以公司进行补偿和依法办理的的,你赶快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或请当地的律师去代理。问题的可查阅《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或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13686779768或gdxywj@21cn。com

  • 秀丽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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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56

    公司不能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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