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提出离婚可否把孩子给我们

司法 时间:2026-05-30 07:16:28 阅读:9011
我嫂子在外有了男人,我们没有证据;他们结婚七年夫妻共同存款约有4万元,且有一六岁男孩,我们家只有我哥一个男孩。现在我哥有固定收入,她是开理发店的。如今我们想提出离婚而怕她给我们要钱,要房子。房子共有5间,是我父母在83年所盖,房权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 请问:如果我们提出离婚可否把孩子给我们?我们能否得到他们的共同财产?她是否有权向我们要房子?如何证明她是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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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的蚂蚁

帅气的哑铃

2026-05-30 07:16:28

同意楼上意见,并提供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孤独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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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同意楼上意见,并提供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依据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瘦瘦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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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孩子一般法院根据其成长的有利环境来判定跟随父母中的一方,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她无权要房子,因产权证是你父亲的,证明她是过错方就是寻找她在外面有男人的书面及录音录像证据。

  • 眯眯眼的短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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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孩子一般法院根据其成长的有利环境来判定跟随父母中的一方,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她无权要房子,因产权证是你父亲的,证明她是过错方就是寻找她在外面有男人的书面及录音录像证据。

  • 凶狠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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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建议看看<<离婚财产咋分?>>

  • 阳光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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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同意上楼的意见

  • 虚幻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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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7:16:28

    同意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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