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停薪留职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对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37 阅读:7731
我一同事曾于95-97年与单位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规定期间的养老保险由个人全部负担,单位代缴。每半年交一次,逾期不交,按自动离职处理。由于生活困难,其仅交过一次,单位一直为其交到97年5月份后,对其做出了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但并未通知本人,2004年此人才知道此事。其本人的档案及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单位。请问,单位的处理符合程序和劳动法的规定吗?由于单位不及时通知本人,同时未将其档案转至街道办事处,致使其本人的养老保险近7年无法延续,他能要求单位为其承担7年间缴纳养老保险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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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听的小天鹅

敏感的保温杯

2026-03-29 23:16:37

未通知到本人的任何决定对你都不生效,由于单位的原因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一定要在发生争议的60天内提起仲裁申请。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觉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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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37

    未通知到本人的任何决定对你都不生效,由于单位的原因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一定要在发生争议的60天内提起仲裁申请。

  • 美满的大船
    回复
    2026-03-29 23:16:37

    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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