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了执照,打工仔能凭欠条追回劳务费么

司法 时间:2026-05-29 07:07:24 阅读:6009
A公司是一个有限公司,因长期拖欠税款已在1年前被工商强制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拖欠B几万劳务费,有欠条一张,写明是A公司欠B劳务费数额,并有该公司及法人署名,但无日期。请问各位高手,B能凭此欠条追回劳务费么?A公司两法人为夫妻关系,之一目前有正式职业和固定收入。

最佳回答

勤劳的心锁

风趣的帽子

2026-05-29 07:07:24

我认为A公司虽然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若尚未注销,其主体资格仍然存在,B可以以A公司名义提起诉讼。但是在实务中,法院会叫当事人提供A公司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以证明A公司具有法律主体资格,这时B可能要另行提供A公司尚未注销的其他证据(如工商机关出具A公司尚未注销的证明)。 在诉讼中,若借条经质证后被确认为可采信证据,B应该会胜诉,但执行可能比较困难,若B想真正获取债权,我建议B可申请A公司破产,若破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即可追究股东责任,以股东个人的财产偿还B的债权。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落寞的枕头
    回复
    2026-05-29 07:07:24

    我认为A公司虽然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若尚未注销,其主体资格仍然存在,B可以以A公司名义提起诉讼。但是在实务中,法院会叫当事人提供A公司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以证明A公司具有法律主体资格,这时B可能要另行提供A公司尚未注销的其他证据(如工商机关出具A公司尚未注销的证明)。在诉讼中,若借条经质证后被确认为可采信证据,B应该会胜诉,但执行可能比较困难,若B想真正获取债权,我建议B可申请A公司破产,若破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即可追究股东责任,以股东个人的财产偿还B的债权。

  • 落寞的枫叶
    回复
    2026-05-29 07:07:24

    有时候,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不符合我们一般所尊崇的法理,甚至我们可以找出许多理由来对这些规定进行置疑。可是,当这些规定未被废止之前,我们还是得依照这些规定行事。您可同意?补充说明:还是我在第9楼第一段所说的,工商总局规定“法人主体消灭”、最高法院规定“诉讼主体仍有”(这两个规定是矛盾的,但是实践中,各管各的;法院照审不误)。破产法新法修订中,应当对这些明显的冲突规定进行统一。

  • 舒心的河马
    回复
    2026-05-29 07:07:24

    同意5楼6楼的看法

  • 粗暴的雨
    回复
    2026-05-29 07:07:24

    可以

  • 甜甜的香菇
    回复
    2026-05-29 07:07:24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你仍可以a公司先前的名称进行起诉,经举证后对方无异议的证据,法律是承认的,但债权的主张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13686779768或gdxywj@21cn。com

  • 拉长的招牌
    回复
    2026-05-29 07:07:24

    我可否查对方的购货发票?

  • 无限的长颈鹿
    回复
    2026-05-29 07:07:24

    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注销登记前,虽然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资格仍然存续。 如果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应以清算组为被告; 如果企业没有成立清算组,则以企业和清算文体为共同被告;仅以企业为被告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

  • 文艺的小懒虫
    回复
    2026-05-29 07:07:24

    不同意康律师观点: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具备了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既只要具备了上述条件,就拥有了法人的主体资格。法人的主体资格因法人的终止而消灭。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是法人终止的事由,因此法人体资格仍然存在。

上一篇 [原创]追究责任而要求赔偿

下一篇 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帮忙,我奶奶因此病倒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