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合伙?

司法 时间:2026-10-24 17:20:00 阅读:7925
想请教:我是个人,因为有些项目没法做只能和有经营权的公司合作,但是并没改变公司的股东构成,说明只是合做某个项目,签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完成项目后结清款项.请问我这样做是不是他的合伙人,我们的约定是否受法律保护,如该项目完成后或该项目跟本就做不成,我可以拿回钱吗?如果他把钱用到其他项目上他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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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的书本

2026-10-24 17:20:00

不是合伙。您问的其他问题要看你们之间约定的内容。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贪玩的冥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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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7:20:00

    不是合伙。您问的其他问题要看你们之间约定的内容。

  • 生动的墨镜
    回复
    2026-10-24 17:20:00

    你是投资和他做这个项目,如做不成你可以收回钱。

  • 文静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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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7:20:00

    你担心的问题都可以在合同里约定的啊。

  • 认真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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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7:20:00

    同意楼上观点。

  • 风中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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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7:20:00

    如果只是做了一半,由于一些原因没办法做(是对方的原因呢?)。又或者做完以后,不通过我把钱拿到别的地方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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