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不给我打声招呼就用了,我有汇款存根,你的父母每月也有银行寄给消费清单,怎么能说没有这回事呢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7:36 阅读:4831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的孩子02年出国留学当时我给他办的是中国银行国际卡(我是正卡他是副卡)每次他要钱我都给打倒帐户上。在03年3月份他将钱包及护照全部丢失,由于急于补办护照及用钱他就叫我把钱打到他最好的朋友帐户上(朋友是中国工商银行国际卡一正一副)说他能帮他补办相关事宜需1万美金作保证金,这位朋友我也给他通过好多次电话我的孩子当时出国只有17岁他21岁去加国也3年多了也是上学,好多事他都给孩子帮忙。我就在03年4月11日把钱打倒他朋友的帐户上,随后我就通知他钱已打,到4月23日他给我孩子了4000加币,(当时汇率1。42)孩子问还有1万加币,他说机子每天只能取这么多,他说等你9月开学再给你孩子就相信了他。孩子4月24日就放假回国了,孩子回来后还给他说钱的事他说你上学就给你结果孩子9月份回去向他要时他说他把钱在7月份作投资项目了。孩子生气的说那是我的学费,你也不给我打声招呼就用了,搞的上不成学孩子给我说后我就给他发邮件还把当时汇款存根给他发过去看了,我还给他打了电话他却说我没汇过款,我有汇款存根,你的父母每月也有银行寄给消费清单,怎么能说没有这回事呢?孩子现在也找不到他,他现在还在国外,我多次给他发邮件他不回,电话也不接,孩子在那里上学也没了心思,我们现在不知该怎么办了。请帮帮我,谢谢。

最佳回答

糟糕的大炮

隐形的热狗

2026-04-01 02:07:36

你孩子的朋友的行为属侵犯李财产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之诉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该案的侵权行为虽然在国外实施,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你所在地,你可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黄律师。电话028-85250119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落后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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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7:36

    你孩子的朋友的行为属侵犯李财产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之诉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该案的侵权行为虽然在国外实施,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你所在地,你可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黄律师。电话028-85250119

  • 着急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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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7:36

    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应该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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