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38:30 阅读:2838
我在广州一家外资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要解聘我,我已在这家公司干了2年2个多月,按规定应赔偿我3个月工资,但是公司将我们的工资分成3部分(基本工资、奖金和职务津贴),它只赔偿基本工资部分,请问这样合理吗?当时我不同意,领导便说就不解聘我,将我的总收入降到1600元(合同上为不低于1500元)直至合同到期(9月30日),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还有今年三月份我主动辞职,因为公司当时需要我,主动给我加薪1300元让我留下来,现在项目作完了,就想辞掉我,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我可以告公司吗?请求法律支持!期盼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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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的黄蜂

忧虑的爆米花

2026-04-01 00:38:30

一般来说合同上写明的工资是多少就应按多少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甜蜜的唇膏
    回复
    2026-04-01 00:38:30

    一般来说合同上写明的工资是多少就应按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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