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标底额怎样计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14 阅读:7307
被执行人歇业,原判决书终止执行,原判决执行额分两部分欠货款30万元,违约金10万元。现根据法律规定,重新起诉被执行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不到位的连带责任,和验资部门出具虚假资金证明30万元的连带责任。请咨询重新起诉的赔偿标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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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小松鼠

淡然的小兔子

2026-03-29 23:27:14

感谢赵律师的回复,由此我们知道了原判决依然有效,重新起诉仍按原判标底额。我不是十分理解的是原判决已经终结执行,为生么原被执行人未及时给付判决款的违约金也应要求追加的被执行人给付。终结执行的概念是生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再次感谢重庆赵律师的帮助!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感性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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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4

    感谢赵律师的回复,由此我们知道了原判决依然有效,重新起诉仍按原判标底额。我不是十分理解的是原判决已经终结执行,为生么原被执行人未及时给付判决款的违约金也应要求追加的被执行人给付。终结执行的概念是生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再次感谢重庆赵律师的帮助!

  • 微笑的中心
    回复
    2026-03-29 23:27:14

    就是欠款金额哟,30+10=40万元。这在注册资金50万元之内,当然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承担责任,验资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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