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他可不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给别人

司法 时间:2026-08-24 00:49:17 阅读:6301
各位老师好: 我有一个朋友和别人合作做生意,他用他朋友的公司申请了分公司,在分公司营业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曾向别人借款3万元。在前期他朋友也曾欠他3万元。这样的话他可不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给别人? 如果写了,别人可以拿欠条找他朋友要钱吗? 如果可以,但要不到钱的话可以起诉他朋友吗?一般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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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00:49:17

1,如果以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则由他朋友的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以他个人的名义写欠条则由他个人承担责任,若钱真的用到分公司那末他和公司也是另外一法律关系。 青岛高志坚律师:13001670795 zhijianlawyer@163。com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伶俐的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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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0:49:17

    1,如果以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则由他朋友的公司承担责任;2,如果以他个人的名义写欠条则由他个人承担责任,若钱真的用到分公司那末他和公司也是另外一法律关系。青岛高志坚律师:13001670795zhijianlawyer@163。com

  • 平常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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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0:49:17

    我的观点是“1、他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2、如对方追索债务,则在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判决是:由分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同时由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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