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遗产继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6:44 阅读:6456
我有一个朋友,有二亲弟弟,九十年代初,她父亲单位修集资房,她父亲出不起钱,由是由她出钱购买了此房,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她妈的名字,过了二年后,她父亲死了。由于她妈是后妈,她和她妈住在一起,她后妈不会处事,大家不好处,于是想把房子的事说清楚。但她兄弟说这个房子是遗产。 她想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遗产,她妈还在;她想起诉判这房子归她所有,她的兄弟承认这房子是她出钱买的,且有字据,两弟签字,她想知道她能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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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心的歌曲

热情的小鸭子

2026-03-29 23:26:44

你说的情况要看房子的真正所有人是谁?单位集资房属福利房,对购买人是有条件限制的。 1、字据是不是当初她父亲买房子写下的借条,如果是,则房子属婚内购买,属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是夫妻一方的)借据只说明债权关系,不能主张房产所有权。 对夫妻共有财产, 一方去世后,其中的一半房产可按继承法由其妻子和子女依法继承。 2、如果在购买时,字据写明产权属于你朋友。是否可作为主张房产的证据,要看法院如何认定了,因为单位福利分房是有条件的,并且购买人和单位之间还存有买卖协议的,该协议购买人又不是你朋友;我个人认为主张产权比较困难。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繁荣的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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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你说的情况要看房子的真正所有人是谁?单位集资房属福利房,对购买人是有条件限制的。1、字据是不是当初她父亲买房子写下的借条,如果是,则房子属婚内购买,属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是夫妻一方的)借据只说明债权关系,不能主张房产所有权。 对夫妻共有财产, 一方去世后,其中的一半房产可按继承法由其妻子和子女依法继承。2、如果在购买时,字据写明产权属于你朋友。是否可作为主张房产的证据,要看法院如何认定了,因为单位福利分房是有条件的,并且购买人和单位之间还存有买卖协议的,该协议购买人又不是你朋友;我个人认为主张产权比较困难。

  • 顺心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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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如果字据上写明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是你朋友,则胜诉机会较大。如果只是写你朋友出钱,而没涉及到房子产权归属问题,则法院可能会认定这笔钱是亲属间的赠与。

  • 大胆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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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如果字据上写明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是你朋友,则胜诉机会较大。如果只是写你朋友出钱,而没涉及到房子产权归属问题,则法院可能会认定这笔钱是亲属间的赠与。

  • 紧张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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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如果集资建房只允许你朋友的父亲购买,那么房子是你朋友父亲的遗产,应依法分割。你朋友的出资如果不是赠与,只能算是借款。

  • 痴情的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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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福利房的购买往往是以单位内部职工工作为前提,房价的制定含有福利、补贴等性质,所以该房屋虽然是你出资购买,但我倾向于该房产属于你与父亲及后妈的共有财产,你父亲去世后,其对该房产享有的份额应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现在你若主张完全的产权我认为有困难,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要求得到你的应得份额的财产。

  • 动听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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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字据是最近才写的,不是买时写的,

  • 难过的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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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产权证登记是其母亲,那该房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应是其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房产的一半是遗产,由你的朋友,其母,两个弟弟共同继承。另一半是其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朋友主张完全是其个人财产是不能得到法院认可的。

  • 傲娇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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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你朋友所交的房款或是借款或是赠与依当时的约定,赠与不返还、借款可以返还。另还有一种情况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只针对特定人,别人不能购买,如你朋友假借父亲名义购房也是不符和当时的政策法律的,那是属于规避法律政策的行为,依当时的法律是无效的行为,你的朋友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也可能是你朋友未能取得产权登记的一个原因。

  • 淡淡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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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44

    是遗产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不能提出有力证据否定产权证书,那只能视其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认定其行为究竟是借贷还是赠予而兄弟认同其出资,那只能在在析产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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