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监护权[原创]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4:53 阅读:77
我和我妻子感情不好,双方都准备离婚,关键分歧在孩子.女方想要孩子.现在孩子只有13个月,孩子跟我,对于今后的教育,生活等我条件肯定比较好.因为我听说孩子未到两周岁,法院会判给女方.按照有利无利的情况,请问我如果起诉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

最佳回答

文艺的高跟鞋

微笑的可乐

2026-03-29 23:34:53

现在起诉,正常情况下孩子不会判给你。请参看法律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傻傻的煎饼
    回复
    2026-03-29 23:34:53

    现在起诉,正常情况下孩子不会判给你。请参看法律依据: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健康的信封
    回复
    2026-03-29 23:34:53

    冷静想好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别急着离婚。大圣先生给你的法律依据非常好,好好看看。

  • 冷静的香烟
    回复
    2026-03-29 23:34:53

    谢谢两位!

上一篇 他不负责,我要离婚

下一篇 公司强行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