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产品保修一年,要求法院延期审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8:24 阅读:1555
[size=4] 在追款过程中对方提出质量异议以拖欠货款是否正确 从2003年5月份开始,我公司与经销商口头约定供应一批计费设备,每一台设备都有信息产业部入网证,产品合格证。还有信息产业部质监中心的此型号设备样机的总的检验合格报告。口头承诺产品保修一年,对质量异议没有说明,也没有就付款方式有过书面的协定。设备陆续供给经销商,一直到2003年7月份终止。期间对方人员每次来提货时,都打了不同时间的欠条。 经销商将这批设备卖给了电信局,并陆续从电信局结了几笔,并给我公司支付了一部分货款。2004年2月份,在我方的要求下,经销商出具了累计欠款41万的总欠条,上面没有注明归款日期。2004年3月份,我公司将经销商诉至法庭,要求立即支付货款。为了拖延还款时间,经销商以质量异议为理由,要求法院延期审理。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存在质量异议,法院是否该另案处理,先结清我们的货款,再处理异议一案。 谢谢! 现在已是4月份,在我们这种情况下,经销商是否有权提出质量异议。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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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犷的灯泡

懵懂的盼望

2026-03-29 23:28:24

不应该另案处理,质量是合同条款之一,应属一案的审查范围。 经销商的质量异议没道理,你可以从以下抗辩,1、对方是否有证据。2、是否过了合理的验货期。3、对方多次提货都未提出异议。4、已支付部分货款。5、转卖电信局。6、双方已经对帐,经销商视为同意支付41万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暴躁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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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8:24

    不应该另案处理,质量是合同条款之一,应属一案的审查范围。经销商的质量异议没道理,你可以从以下抗辩,1、对方是否有证据。2、是否过了合理的验货期。3、对方多次提货都未提出异议。4、已支付部分货款。5、转卖电信局。6、双方已经对帐,经销商视为同意支付41万

  • 刻苦的荔枝
    回复
    2026-03-29 23:28:24

    按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方若对质量有异议,应在合理期限提出,合理期限视产品以及是否隐蔽瑕疵不同而有差异,但超过该期限,视为对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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