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9年半,签了两份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3:26 阅读:2228
我在公司工作了9年半,签了两份合同。现在公司想把劳动合同转给我。我不同意。今天,领导打电话给我,说我想解雇我并赔偿我。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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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的溪流

和谐的网络

2026-04-04 17:23:26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重要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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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23:26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独特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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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23:26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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