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工程建设的规划文件,对施工起指导作用。因此,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须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作要求都要全面系统地覆盖,这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才能在施工现场发挥作用。
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使其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是工程实施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理单位应审查项目实施计划的如下内容:
1.审查内容:
1)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签批手续是否完备;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
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分析;建设计划和主体工程建设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全场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资源总需求计划;总体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概况及施工特点分析;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构件、施工机械、施工机具等需求计划、施工方案;冰冻雨季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等。
施工方案设计:是指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方案。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程序和顺序;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机械的选择;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3)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
4)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和工艺要求;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考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和保证;
6)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7)主要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施工现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总平面是否与建筑平面相协调。
2.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根据对上述内容的审查,符合要求的,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审批手续完备。拟同意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如不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简要指出不符合项,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然后签署“暂不同意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修改完善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如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应签署“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同意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不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应简明扼要地提出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的分歧,签署修改意见,并签署最终结论“同意(不同意)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修改后的报告)组织施工”。
3.注意事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一致;
2)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采用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
3)安全、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可行,符合相关规定;
4)对于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或新结构、特殊组织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还应提交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共同前来。
5)承包商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重大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应在实施前以《承包商(总)变更申请表》的书面形式提交监理机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