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1.项目监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检查施工机械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报建设单位。对于危险性大于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检查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和审查,是否附有安全检查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需调整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5.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书进行整改;情况严重时,应发出工程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二。安全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安全巡视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边坡施工、高处作业、高处模板、脚手架等)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安全巡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履行职责情况。
(2)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简报、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施工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控、安全评估等)的执行情况。)在现场。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细则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5)检查施工单位“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现场使用情况。
(6)检查“四口”(楼梯、电梯井口、预留口、通道口)、“四边”(阳台、地面、屋顶等)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高空作业等危险部位,现场防塌方、防坠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消防设施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电、防食物中毒、防洪防大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等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协调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交叉施工和工序交接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根据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做好日常现场安全监理巡视和检查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每次安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亮点、问题及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数码拍照。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月度安全例行检查、季节性、周期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参加建设单位和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
2.现场监督。是指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作业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以下重要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和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由现场监督:
(1)土建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土方爆破、塔吊安装与拆卸、人货电梯安装与拆卸、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等。
(2)满负荷起吊起重机;两台或多台起重机用于起重,移动式起重机用于高压线下和附近,带电作业和带电体附近作业。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送电试验、消防试验、电梯调试。
实施路侧站前,安全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中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等。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旁站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在需要旁站监理的现场开工前24小时(或监理单位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
现场监督结束后,安全监督工程师应按要求填写“安全现场监督记录表”,交资料员保存。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巡回检查和现场监理过程中,监督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果监理人员发现任何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和其他事故隐患,他们将责成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实行监理通知单签发和复检制度。发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停复工令”,实行工程停复工监理制度。
三。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在内的工程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对中型及以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点和目标,制定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计划。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吊装、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拆除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雨季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室、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及其他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制度。
3、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合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者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查、验收和备案手续;审核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和电工、焊工、架子工、吊车、塔吊司机、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6.检查施工是否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施工四个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督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法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项目的运行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的搭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的五个关键点
1、监理承包商安全施工自检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承包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验收等制度。
(2)要求承包人建立临时用电安全自检制度。
(3)要求承包人建立一般<大型>施工机械及辅助设备运行安全自检体系。
(4)要求承包商建立临建设施和地下管线的安全自检制度。
(5)要求承包商建立安全和消防自检制度。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1)要求承包商成立安全部门,全面负责施工安全过程的检查、布置、监督和奖惩。建立现场安全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2)要求承包人配备现场保卫人员,实行三班倒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制定进出大门的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督促承包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所有参与施工生产的员工都要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没有受过教育,他们不允许工作。同时,他们要结合工程进度和不同的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没有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5)要求承包商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不交底,班组作业不安全交底。
(6)要求承包商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五险十不吊”规定。
(7)要求承包人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落实工程用火监督制度(操作证、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
(8)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防护栏、脚手板、网是否安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对齐、绑牢,是否有探头板和空缺口。要求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井下使用的照明用电应为36V低压,以确保安全。
(9)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触电和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现场电器多,电线一定不能乱拉乱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电设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电动机械和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置安全漏电开关。
(10)塔吊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不允许任何指挥官工作。指挥员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帽标志。塔吊运转时,严禁在人行道上触摸被吊物空。
(11)钢管排架拆除前,技术人员应全面检查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留一部分临时支撑架。钢管排架拆除前,必须编制钢管排架拆除方案。电梯门拆除后,用钢管扣件搭设栏杆,并完成围挡。电梯井内每两层安装一个安全网。楼梯拆除后,用钢管扣件安装扶手。集料平台装车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当模板支架与脚手架发生碰撞时,允许在更换支架后拆除碰撞的支架。
(12)上下基坑时,必须设置方便可靠的梯子。基坑周围的扶手必须定期维护和支撑。对于未被覆盖的孔洞或在楼层预留孔洞周围有大型围栏设施的孔洞,应在每层安装安全网。
(13)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施工人员不得抛掷运输小件材料,以免发生高处空坠落事故。在运输长钢筋的过程中,要有统一的指挥,搬运工要行动一致,防止事故的发生。
(14)要求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3.消防安全监督
(1)要求承包人执行施工现场电焊工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动火”规章制度,只有“两证一器一监护”方可动火。
(2)按规定在建筑楼层、脚手架上、临时设施周围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由安全员检查到位,实现干粉灭火器、消防铁架、消防水桶、铁锹、吊钩、铁锹等消防用具的放置。在每层楼梯上挂一套灭火器。
(3)楼层底部必须配备消防给水总管、消火栓、防火带、高压水泵,并保持设备完好。现场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灯泡和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煤油炉或电炉做饭。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控制火源。施工中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等。)必须按规定设置并妥善保管。
(5)进入安装及精装修施工高峰期,制定专项安全、消防、防盗措施,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4、现场用电安全监督
(1)要求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设立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电工进行用电操作交底,并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2)从配电室到施工现场采用直埋电缆,埋深0.6m,电缆必须埋地穿线,并在地面做好标记。
(3)现场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日巡和周巡检查,及时整改电气隐患。必须执行交接班记录制度。
(4)值班电工必须检查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机和电气设备,必要时测量绝缘性能。符合要求并取得用电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按照“三级控制、两级保护”配电,配电室设总配电箱,场楼设分配电箱,不能与开关箱混用。配电箱、开关箱(包括移动闸箱)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6)动力箱和照明箱分开设置。22OV和36V用于建筑物内的一般照明。无论220V还是36V,楼内照明电线均采用硬塑料线保护,在直线固定的层面,特别是电箱处,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5、脚手架安全监督
(1)脚手架搭设前,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脚手架人员必须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管理规则》GB5036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值班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各种基础和管沟时,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不得用于脚手架。脚手架不得与钢材和木材混合使用。扣件、脚手架必须使用合格产品。脚手架应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搭设规范进行施工,脚手架搭设网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绷直封闭严密。
(3)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与施工进度相协调,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严禁将48mm钢管与51mm钢管混用搭设立杆。剪刀撑和横撑的搭设应与立杆、纵横水平杆等的搭设同步进行。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且不得有空缺口、探头板和飞跳板。作业面外侧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一块踏脚板或防护栏杆,并搭设安全网,下部开口应封闭,防护高度为1.2m..
(4)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片都要随脚手架一步一步拆除。严禁在拆除脚手架前拆除整层或几层连墙件。分段拆除的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如果高差大于两个台阶,还要加连墙件进行加固。
6、临边及洞口防护、基坑支护安全监理
边境保护:
(1)基础工程期间,基坑周边全部采用1.2m高钢管保护。脚手架外围用密目安全网安全封闭。在变压器周围,使用杉木杆进行保护。
(2)建筑物每层作业时,应在墙前设置两道钢管围栏,不得砌砖,并严格封网。防护标准为地面以上1.2m,地面以下0.6m,杆间距不大于2m。栏杆应与建筑物的混凝土柱夹紧紧固,栏杆的任何部分能承受100ON的外力。
孔洞保护:
(1)各种小孔用专用盖板密封固定。所有楼梯、楼梯安装扶手前,应先搭设临时护栏,搭设标准与边防相同。
(2)所有超过1.5m的孔洞周围加两道防护栏杆,中间用安全网或木板。
设置。出入口底部设置头棚,顶部铺设脚手架,两侧设置护栏。
7.基坑支护
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临时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基坑支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降水方案是否有防止相邻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与坑边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坑边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监督
(1)安装和拆卸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并了解起重知识。安装和拆卸过程中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并由专业人员维修。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统一指挥,专人监护。每天班前检查塔吊,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使用前,垂直运输机械和电气设备应调试运转正常,并经动力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挂牌后方可使用。开机和指挥人员应持有考试合格证书。外部电梯的安装和拆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安全装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电梯载重是否符合要求,电气控制是否有漏电保护装置,电气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防雷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塔吊、施工电梯和建筑物本身必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线随施工楼层升高而跟随延伸。
9.中小型机具的安全监管
①搅拌机、砂浆机、木工、钢筋机械等。应安装在雨棚内,每台设备实行一闸一漏控制,开关箱距被控设备不超过3m。
(1)各种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运转正常,无“带病”运转现象。现场设置专门的机械维修人员。作业后切断电源时,要有专人巡视检查。
10.各种操作平台的安全使用要求
未经安全部门和专职安全员验收,用户不得使用端口。每次安装和拆卸都必须有安全员监督,严禁非法操作。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平台,确认无异常现象方可使用。在平台上起吊物料时,信号工应正确指挥,必须指定专人将起吊物扶正,不得碰撞钢绞线、外框、防护栏等。不要举得过高或过重。同时要捆绑牢固,不能散放。从地面到平台的物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11、承包人在雨期的施工安全监督。
雨期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和防雷工作。配电箱必须防水、防雨,电气布置必须符合规定。电气元件不得损坏,严禁带电外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灯和标识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管道、容器内的照明灯不得超过12V。电气工人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防雷装置。比建筑物还要高。做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降和倾斜。坑、槽、沟两侧应铺设足够的坡度,并做好排水。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土方施工。
12、冬季施工安全监督
(1)冬季作业时,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有参加冬季施工的工人都要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2)安装好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采用热电法施工时,应加强检查和维护,防止触电和火灾。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法规,预防火灾。
(3)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雪、暴雨、大雾、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时,应停止施工。
(4)做好防滑措施,及时清除坡道、便道、梯子上的霜冻、冰雪。
6.项目监理部必须做好安全施工预警和事故处理工作。
1、安全施工警示
(1)项目监理部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理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并设专职安全工程师协助总监管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
(2)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安全施工准备不充分的,不予批准施工或进行下一步施工;
(3)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巡视或旁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通知,情况严重时发出停工令,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业主。
(4)通过定期监理会议和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的问题。
(5)收集和处理各方面的现场安全信息,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安全信息。建立安全施工状态记录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地记录安全状态。
(6)根据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重点,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监理重点工作。必要时,召开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项安全协调会,解决安全存在的问题。
(7)施工承包政策要求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现场排水、高处空作业等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备案后实施。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应直接发出暂停施工令,并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
8.1施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异常,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符合要求;
8.2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得到有效处理而继续工作时;
8.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使用时;
8.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
8.5使用无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更换工程材料时;
8.6未经安全资格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7发生安全事故时。
2.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2)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确;事故责任者和员工不经教育也不能幸免;那些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没有处理它;没有预防措施。
(3)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
本工程监理部协助承包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标记和保护现场。
本项目监理部参加由相关方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
项目监理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及时总结,提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保证。
七。安全监督资料的管理。安全监管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能够反映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
2.监理人员应当在监理日志中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查并签署意见。
3.监理例会纪要和监理月报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简要概述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形势和安全监理工作,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4.所有声像资料必须认真反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隐患,录入当月月报,并按有关规定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