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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第3.0.2条,对于附录A中的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一条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实施。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JT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4.2.1(4)条规定,总监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第5.1.3(3)条明确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因此,对危险工程的管理和控制是工程建设的重点,是工程监理控制的关键之一,也是工程实施前和实施中监理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1危险性大的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分析
现阶段,参建单位项目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险工大项目的评估、方案编制、审核、监理审查、实施等工作质量上处于被动状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对危险项目的识别不清或不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不高,项目管理薄弱,技术力量无法保证;
(2)监理机构缺乏对危险项目评估的参与和审核,存在专项监理不参与方案审查、总监审批不严或代监理签字、未提交相关审查意见或未结案等问题;
(3)在方案的实施阶段,方案和实施是“两张皮”。各方对方案实施和动态控制意识薄弱,方案缺乏实质性意义,不具备交底条件或不能有效指导项目建设,未严格按方案验收施工过程。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和“三违”等不良行为,容易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事故。事故发生后一旦追究责任,监管机构很可能因监管职责缺失而被追究责任,甚至部分监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危险工程的管理和控制对监理机构的工作尤为重要,也是优质监理服务的重要体现。
2如何实现危险工程的高质量监理
结合公路、市政、水运等重点项目的监管。,通过解读最新的相关工程管理法规、规范、标准和方法,从识别、汇总、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如何实现对危险工程的高质量监理。
2.1编制危险项目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
在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向施工单位明确,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完成危险项目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对如何编制比较完整的危险项目清单,制定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总监和监理机构要主动作为,严格把关,积极引导,共同协助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做好项目识别和分类汇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总监应结合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施工设计文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总施工队”)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进行审查,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类别和名称,为施工单位进行危险和重大工程评定、编制危险和重大工程清单打下坚实的基础。
(2)监理机构应指派具有丰富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总干事应组织对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评审的具体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评估流程和评估方法、评估内容(总体风险评估、专项风险评估)、对策建议、评估结论(主要风险源的风险等级汇总、位置和方法等)。).风险评估报告应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一般包括:临时工程(三个场地、一栋建筑、进场道路和临时桥梁等。)、实体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相对独立的项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立交桥施工、大型起重设备、高处空作业、拆除爆破等。).通过对三级、六级及以上风险部位的分析,得出危险项目名称,为编制危险项目清单提供依据。
(3)监理机构根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风险评估报告,参照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附录A,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危险项目清单进行审查。在危险项目清单中,应对拟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明确规定和专家评审,并对危险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避免重复或漏项。危险项目清单必须经总监批准,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危险项目清单,合理确定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批准和实施的工作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审批,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便今后工程技术资料随工程进度提前完善。
结合以上工作步骤,监理机构在施工准备阶段基本完成了危险项目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遗漏或变更,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重新履行审批和上报程序。
总监应对所辖项目的危险项目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动态管理,监理公司技术总监应及时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合法有序进行。建议每半年修订一次,以便不断更新和改进。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监理工作,也是总监和监理机构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
2.2危险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当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上报工作流程。方案的编制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要形成团队协作机制,扩大参与编制的部门或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质检、计划、机材、合同等人员,监理机构的相关特约监理、监造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
(1)核实施工单位方案编制小组成员:编制比较完整的方案,施工单位要成立技术公关小组,制定方案编制计划,监理机构要参与收集相关资料,核对设计文件,深入现场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危险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危险工程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因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小组要组成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分包技术负责人、总承包技术负责人三级编制小组,这是保证危险大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质量的第一步。
(2)规范施工单位方案审查流程: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内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小组,形成规范的内部审查流程;是否实施了内部层级审计制度或全面联合审计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危险工程分包,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此,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应组成专业分包、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三级审核小组,这是保证危险性大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整的第二步。
(3)核实施工单位方案编制的框架体系:相应的监理工程师参与方案框架体系编制。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总体施工、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气候条件、地下管线等因素,确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框架体系,收集本危险工程的相关资料。
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表等。其中,计算书应由计算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单位不具备构件检查能力的,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单位检查,请计算人员签字,第三方专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绘制施工图的相关要求与计算中的要求相同。因此,监理机构提前介入,协助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完成某一专项施工方案的框架体系结构,是一项不可回避的工作,是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的定性和定位。
2.3审查危险和重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
为保证危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高质量审查,危险工程分为一般危险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根据相关规定:总监是危险、大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责任人,总监应组织监理机构相关专项监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参加审查。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和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根据JTG 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5.3.2条,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需要专家论证和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检查专家论证和审查的情况。
2.3.1主任组织评审。
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前,监理机构应成立方案审查小组,一般由总监、专项监理人员(质量、安全、试验等)组成。)和主管。审查小组成员应熟悉设计文件、一般施工队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掌握必要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并结合节目内容进行实地考察。
(1)监理机构应收集相关的审查依据,并检查编制依据是否采用最新的相关依据。总监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框架体系是否完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然后,专项监理和监理将对照技术规范、总施工队和设计图纸检查方案详细内容的符合性。
(2)审查工程概况,对比施工设计图纸,确定相关重要参数,包括对周围施工环境、管线交底内容、交叉影响范围、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等的描述是否完整,一般包括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布置、施工要求、技术条件等。
(3)审查施工计划,确定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设备、机具、材料和半成品进场计划、费用使用计划等。对危险性大的项目满足施工要求,包括人员的种类和数量,机械型号的组合和数量,材料的名称和数量等。应该描述完整。
(4)审查施工组织和工艺技术,包括施工单位的领导及职能、作业层的组织及相关施工人员的职责分工、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控制措施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摘录,提交方案编制人修改。
(5)审查质量、安全、环境和其他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风险源通知、安全预防措施、应急计划或应急处理、监测等。,并对缺失或不完整的部分进行更正和修改。
(6)规范方案中的相关计算或验算,核对计算书中的参考文献、计算公式、数值引用、计算过程、允许值的确定等重要内容,检查计算书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若采用计算机模型软件进行系统计算,并指定软件名称,应附校核模型的三维校核图或校核结果,并用模型的色标反映应力影响程度。
(7)检查方案附录中绘制的施工图设计是否完整,施工单位应规范绘制工程设计图纸(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施安装吊装等。)、相关平面图(临时设施布置、消防设备、临时用电、标志等。)和工程表(计划、统计、检查验收、监测等。).工程设计图纸应详细说明尺寸、材料、数量、相对位置等。,并应分阶段进行设计,涵盖危险和大型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
(8)积极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创新科技手段,应用于危险和大型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系统,如BIM技术应用、监控系统、媒体和视频控制等。
综上所述,总监应及时汇总相关监理的建议审查意见,并将监理审查意见稿提交给施工单位的施工方。监管意见要明确审查结论,一般指重新编制申报、修订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等。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审查意见完善方案,形成修改后的封闭意见稿,供监理机构重新审查。每次监理机构提交的监理审查意见稿和施工单位提交的修改、关闭意见稿均应签字盖章,并与方案一同保存。监理单位应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并将专项施工方案备份至公司质量安全部,以备检查。
2.3.2专家论证和评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建设单位将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应工程师参加。专家论证会一般由主任主持。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核,并在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专家组成员。专家应从当地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对本项目有兴趣者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和评审结果分析如下。
(1)专家论证会召开后,形成专家评审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的共识。对专家评审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2)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修改批准的,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监理评审程序,并报专家组组长审核确认。
(3)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论证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经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报建设单位后方可实施。监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如在方案实施阶段,如确定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时,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完善,技术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请专家再次论证。修改后的方案由总监批准,并报建设单位。
2.4对危险项目实施监督
如何实现对危险工程的高质量监管,光有一套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保证专项施工方案的高质量实施,这是当前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衡量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真实业绩的重要指标。工作建议如下。
(1)总监根据预案中的质量安全组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领导小组名单,检查具体人员的值班表现,必要时进行考核。对不称职或不履行职责的,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
(2)负责人组织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要素和作业环境的准备情况,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危险项目的名称、危险源、施工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材料堆放、机具验收、现场道路设置、临时用电安装等。
(3)总监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参与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劳保用品穿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总监办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参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二章、《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指南》第2.2.2.10条。符合条件的,处长应当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督促施工单位继续完善。
(5)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相关的监理制度,如首件工程审批制度、工序验收制度、临时施工设施(临时用电、大型设备、支架、基坑、走道、脚手架等。)检查和验收制度,以及材料进场和验收制度等。,并应形成检查验收记录和视频资料,也可及时在监理机构公众群上公布,以加强多重管控和全面宣传。
(6)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阶段,如何根据方案跟踪危险、大型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理机构应通过旁站、巡视、检查验收、检测监控等多重监理手段,从技术上了解方案的实施情况。,通过与现场工人交谈、咨询专家、与管理人员交谈等。特别是工程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危险作业等。应得到验证和控制,在此过程中,总监应安排监督人员到袖手旁观。具体监理旁站项目见JTG G10—2016公路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
(7)为提高对危险工程的监督控制,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发出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处、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8)监理机构还可以结合每月的质量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各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发出书面通知或通告,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行闭环管理。
(9)进行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跟踪危险部位(支架、设备、临时用电等)的拆除。)、设备撤离、安全设施恢复、成品保护等。,不留任何隐患。
综上所述,监理机构应将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巡视、检查、验收和整改纳入档案管理。危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有序安全进行,其高质量的实施是工程建设中最关键的一步。因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所有承包商都不能忽视这个环节。他们必须从多角度、多方向、多层次进行监管,切实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积极展现监理人员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
3结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监理部门在险工大项目管控体系建设方面更加完善。建设单位逐步建立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模块化、网格化、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施工企业也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作为监理行业,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要以创新的思维、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创造更大的社会监督价值。作为监理企业,应对危险项目从项目评估、总结、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到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有效控制,真正实现对危险项目的高质量监理,为社会的持续高效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