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抽样的监督手段。
抽样检验是控制和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按照合同和监理规范,完善监理现场实验室建设,强化监理抽检制度执行,严格按批次进行原材料独立抽检,严格按规定进行标准试验平行试验。在工序和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独立的抽样检验,真正体现了数据对质量的严格控制。真相是众所周知的。关键是要落实,要做,要主管自己做。要彻底改变以现场施工试验代替监理独立抽检等不规范行为,彻底杜绝承包单位监理抽检取样、维修、检测等违规行为。
2。监督通知或指示。
监理通知是制止或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质量缺陷和隐患的主要措施。监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监理通知书。监理通知单应关闭,每份监理通知单指出的问题,承包人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是否到位,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是否得到了纠正,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落实等。,应由主管监督检查。检查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制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一份监理通知单最后都明确,要克服只发通知单不问最终结果的监理模式,否则会削弱监理通知单的严肃性,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
3。开好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施工方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监理人员,要充分利用工地会议的机会,认真分析和总结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中的问题和缺陷,研究和讨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形成共识加以落实。会议确定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要认真落实,不能把现场会变成形式主义。
4。有效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也是监督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重点加强自检制度,主要施工人员、机具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是否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主要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并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