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
1.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完整,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没有充分表达清楚,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没有预料到。这就导致了合同过程中的激烈纠纷,最终导致了承包企业的损失。比如工期延误最高违约金条款缺失或限额过高;建设前期奖励条款缺失;缺少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
2.合同条款的不明确、不严密、不严密,使承包人无法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错误。
3.对承包方的其他苛刻要求,如承包企业以大额预付款承包;工期太紧,超出常规;质量要求过高等。
4.业主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由于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发出错误的指令等。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白纸黑字的合同”,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本质上,这种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纠纷产生后,造成的损失无法补偿。
二。建设项目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的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小组。
2.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对。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审批;合同是否完整和正确,包括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中是否采用示范文本,与其对比是否有差异;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合同执行会带来什么后果,失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如有歧义及时沟通。
3.转移风险和进行索赔。工程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还要注意把风险转移给第三方。风险转移主要通过履约担保、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来实现。
4.防止为承接项目而借款和融资。企业之间未经公开招标就签订协议或借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
5.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一言为干金,不算承诺。讨论的结果,双方做出的决定或者对方的承诺,只有写进合同或者双方签字的书面意见,才能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慎重考虑,只有把每个活动中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2)防范合同风险的几项具体对策
1.在报价中考虑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果把项目中一些风险大、费用高的子项目或工作放在一边,只在报价中注明,双方再讨论决定。
(2)报价中,建议部分成本高、风险大的分项工程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利用招标文件中的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为合同谈判和索赔创造条件。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注重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体现双方权利和责任的平衡、公平、合理,使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广泛、最有效的对策。它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在合同中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以防范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我们将努力在合同条款中增加保护承包商权益的条款。理顺风险条款,努力修改或限制责权利不均衡、单方约束的条款,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3)注意风险转移。
1.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方法。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项目收入,补偿风险造成的损失。
2.就是把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包括保险和担保。
3.将大规模的分包项目分包出去,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
4.就是和其他承包商组成合资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5.买保险。
工程保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购买工程保险后,当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一般承包工程险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伤害险。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的风险范围、保险计算、赔偿方式、程序和赔偿金额,以便做出正确的保险决定。
(1)组织一个有能力的投标团队,详细分析招标文件,做详细的环境调查,做详细的报价,通过周密的计划和组织,降低投标风险。
(2)派遣最有效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合同经理等。高风险的项目。
一个有能力的项目管理团队将在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资金供应、劳动力安排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全力保证合同的执行,把高风险项目作为施工企业各职能部门管理的重点,从各方面进行保障。同时,制定更加周密的计划,采取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措施。
6.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采用新的、成熟的技术、设备和施工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