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力是这个电力社会不可或缺的资源,因此,如果当前的电力建设存在任何错误,都很容易引发纠纷。很多人不知道电力建设合同怎么解决。
一、如何解决电力建设合同纠纷
1.咨询
因供用电合同发生争议的,用电人和供电人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就供用电合同争议进行讨论,协商赔偿或者违约事宜。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可以私下解决。
2.调解
对供用电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组织的主持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纠纷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通过教育和说服,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公认的)第三方,由第三方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并做出决定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不同于诉讼和审判,需要双方自愿,也不同于强制调解。它是一种特殊的调解,一种自愿仲裁,与诉讼等强制仲裁不同。
一般来说,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根据他们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决,并受裁决约束的制度。仲裁与法院的司法活动一样,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
根据《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实行终局仲裁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诉讼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解决供用电合同纠纷,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案件的法定审判程序,应当移交人民法院审理。如果选择诉讼解决,应收集和保存证据,以赢得案件。
二。电力工程的重要性
电力短缺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各国的经验表明,电力生产的发展速度应高于其他部门,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电力工业也被称为国民经济的“先锋”。
如果把中国的经济发展比作“身体”,那么电力工程建设无疑是支撑身体灵活运动的“骨骼”。电力建设的不断推进,犹如为筋骨提供了无限的能量,充沛的能量供应是身体各项机能有效运转的有力保障。
2012年,受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和国内宏观调控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继续放缓,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2000年以来,我国电力消费和生产的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使得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弹性系数长期大于1,因此单位GDP的能源消耗一直难以降低,可见我国电力消费的强劲。
“十二五”期间,全国电力行业投资将达到5.3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68%。电力建设方面,“十二五”电力投资约为2.75万亿元,占电力总投资的52%。2015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37亿千瓦左右,年均增长8.5%。其中水电2.84亿千瓦,抽水蓄能4100万千瓦,煤电9.33亿千瓦,核电43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3000万千瓦,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和其他300万千瓦。
电网建设方面,“十二五”电网投资约2.55万亿元,占电力总投资的48%。2015年,国家将形成以UHV电网为核心的华北、华东、华中“三纵三横”主电网。蒙、、张北、陕北能源基地通过三条纵向的通信通道向华北、华东、华中送电,北方煤电和西南水电通过三条横向的通信通道向华北、华中、长三角的环网供电。
电力工程的快速发展和合理的建设结构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强健的“筋骨”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电力工程专业资质范围
根据电力工程施工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超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火力发电厂(含煤、气、油)、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变电站的工程总承包。
一流企业
可承担单个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各类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电厂、太阳能电厂、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总承包。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22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整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倍。
三级企业
电力工程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1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整机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