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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务解析

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务解析

核心内容:由于施工合同涉及当事人众多,金额较大,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相对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那么当我们遇到施工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在复杂的施工合同纠纷中,解决什么问题是关键?

1.案例回放

深圳某房地产公司(发包方)与某建筑企业(承包方)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龙岗区某建筑工程发包给承包方施工。合同费用暂定为6300万元。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支付工程款4670万元。项目后结算时,承包商提交了8300多万元的结算材料。用人单位认为存在签证无效、虚构结算材料、虚列费用的问题,不予认可。承包人随后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支付欠款、利息、违约金等3700余万元。王劲松律师作为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诉讼。

2.纠纷调解

法院通过摇珠的方式选择了造价鉴定单位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单位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确认造价无争议部分6377万余元,造价有争议部分206万余元,包括争议①、②、③。(1)争议部分是指工程签证表经现场监理确认并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字,但缺少发包人认可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部分;②有争议的部分是指签证表上经现场监理确认,但未经业主现场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部分;(3)有争议部分是指隐蔽工程中尚未形成签证形式,目前无法现场反映的部分,反映在施工方案和工程联系单的记录中。

根据鉴定报告,法院确认了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对于有争议的①、②部分,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民法中的等价有偿原则予以确认,而有争议的③部分不予确认。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涉案工程造价为人民币6509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和工程保修金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1644万元,驳回了承包方的部分虚假诉讼请求。

3.争议案例的解释

工程造价的确定往往涉及到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工程签证是指合同双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以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署和证明。是否办理工程签证,涉及到工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以及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预期承受能力。在实践中,没有形成签证表格的变更一般不被认可;但是签证表格的形式是形成的,但是如果内容或者签名有瑕疵就容易引起争议。为规范签证行为,防止不正当手段的欺诈行为,律师建议,承发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对有效签证的形式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以上内容是法制快报工程频道编辑提供的回答。我希望你满意。如果您对其他工程知识有任何疑问,请继续浏览阅读我们的工程争议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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