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类标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其施工难度和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分类标准是确定工程建设难度和计算相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一、什么是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的类型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单项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等分为若干类。
(一)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并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等生产建筑。
(2)装饰工程:是指在建筑主体结构完成后,对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粘贴、铺挂,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建筑和各类公共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的独立实验室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结构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配套的、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或具有自身功能的结构。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水池等。
(5)桩基工程:指由于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构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深基础。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项土方: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方以外的土方。,其概算单独编制。包括土石方的开挖、填筑和运输。
二。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工程,如化粪池、检查井等。,应按其对应的建筑类别确定。其他附属工程,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等,按建筑工程三类标准划分。
(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从室外地面的设计到屋顶檐口的高度。屋顶以上的电梯、水箱和塔楼的标高未计算在内。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根据设计图纸所示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住宅建筑附墙轻型框架结构应按砖混结构工程类别应用;但当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时,应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一类工程适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个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按结构ⅰ类工程计算;混凝土体积大于600时,按结构二级工程计算;混凝土体积小于600且大于50的,按结构三级工程计算;小于50的设备基础应根据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三。注意事项
(1)同一建筑有不同结构形式的,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2)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类: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修总价在100元以上的为一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修总价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二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修总价在50元以下的,为三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装修计费价格的计算:按第九章计算所有装修工程量(包括外墙装修),套用价格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将合计除以装修后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外墙装饰面积每平方米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一类工程;装修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二类工程;装修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三类工程。
⑥单独的招牌、灯箱、书法为三类项目。
(3)工程分类标准中有两个指标的,确定类别时应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