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工程发展非常迅速。因为对房子的需求越来越大,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我国明确规定,只有有资质的企业才能承包建筑工程。而且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承包模式也有很多种。那么建筑工程的承包模式有哪些呢?
一、建设工程承包有哪些模式
1.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是指业主(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几个阶段的合同。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由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2.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是指发包人(业主)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发包给某一个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各自独立地对发包人负责自己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发包人可能会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几个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每个承包人独立完成合同工作。
3.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合同各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总[2003]30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工程项目。”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承包商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4.“附属合同”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工程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以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工程建设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这样招标人选择面广,审核工作量大,成本高;投标人中标机会较小;
2.选择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送给预先选定的若干承包商,邀请他们参加投标,并且不在社会上公布。这样招标人的审核工作量小,成本低;投标人有更多的机会中标;
3.议标,即由建设单位邀请承包商,通过个别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而不是投标竞争。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承包双方长期合作,相互信任,或者只有一个承包商可以承担特殊工程和分散的次要工程。
三。建设工程承包基本规则
1.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合同。这是一般的规则,应该用书面形式,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表达经济利益。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体现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2.全面履行合同。即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当然也要保障双方的权利;如果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之所以专门规定违约责任,是因为针对当前建筑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违约行为,要用法律手段促使双方恪守信用,重视合同。
概括起来,建筑工程承包有四种模式。如果建筑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取得相应的资质,那么就可以取得总承包。如果条件不是特别完善,那么可以和别人联合承包,还有一种就是以挂靠的方式承包建筑工程。这就是“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