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事故。虽然我们预防,但时有发生。那么如何处理这些安全隐患和事故呢?来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1.安全隐患的处理
(1)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安全检查出具隐患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区分“常见病”、“顽症”、初诊、不可抗力的类型,修改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检查后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分析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员应指出发现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限期改正。
(4)安全员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2、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未受教育,防范措施不安全不到位”的原则。
(2)安全事故处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以最快的传递方式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原因。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按规定向检察院报告。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抢救伤员,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标记,保护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经理部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指派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人员,与承包商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向承办人主管部门报告,并邀请检察院有关专家参加调查。
调查组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主要的调查手段是现场笔录、照片和图纸。
(3)事故分析
通过现场调查,查清事故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认真、客观、全面、准确地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性质,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4)事故的性质
应区分以下事故:人为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于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造成的非责任事故。
(5)制定措施。
分析事故原因后,从中吸取教训,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对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写出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承包商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