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是我国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来看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内容!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须知
1.禁止向人防空工程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其他与人防空工程无关的建筑物。
2.在危及人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禁止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3.严禁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防护(化)设施,进行穿墙等影响防护效能的装修和装饰。
4.除经人防部门批准的专用仓库外,禁止在人防工程内储存、携带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5.未经人防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供气间、排风间、配电间、水泵间禁止堆放杂物或挪作他用。
6.用户应严格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电路和电气设备;不要随意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7.消防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或覆盖,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消防器材和设施。
8.用户单位应当制定防洪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防洪、排水和防雨水倒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