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228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具体为: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审阅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发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解决安全费用。
5.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主管部门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法行为。
2.组织制定和修订主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并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各级动火审批。
4.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6.组织主管部门对上级安全部门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确保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和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生和培训生)的车间安全教育和安全小组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评估;并组织参加安全小组活动日的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意见。
4.每天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用品、急救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教育员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
5.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及时报告和处理本车间的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负责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和实施。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安全小组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企业和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法行为。
3.组织和参加安全小组活动日等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负责新工人(包括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全小组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向上级汇报。做好详细记录,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具的检查和维护,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转。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安全班组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实现文明生产,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工、停工、设备维修、技术改造计划时,应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组织技术培训活动,并定期进行考核。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与车间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设计评审和竣工验收;参与设备改造和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评审,以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制定设备检修、停机和启动计划,做好启动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主管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并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计划,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检查实施情况。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监督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和检查安全小组活动,并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与公司的新成立。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设备改造和工艺条件变更方案审查,以满足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设备检修停工和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的安全设备、消防设备、防护设备和应急设备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提出改进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情况紧急,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工作,立即向领导汇报处理。检查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9.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
10、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完整、实用、规范。
第七条值班安全员的职责
1.当班安全员由当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的业务指导,完成当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课前安全讲话,课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生和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测培训。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
5.检查并监督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向领导汇报。
第八条工人的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交待安全情况,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交班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汇报。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测培训。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