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
1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针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组织利用有效的资源,充分发挥人的能力,通过人的努力,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相关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械、设备、物质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制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企[2008]91号)
3个管理点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副组长,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注意,领导机构是指不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非专业人员的机构,是决策机构。
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常是独立的安全环保部、EHS部和安全质量部,有的单位把这个机构挂在安委会,比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安全办),或者安全部等。该部门是独立的,由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等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向项目经理的第一主管报告。
3.3安全部门可提供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变更管理和风险评估、急救建设和演练、档案管理等。整个项目中所有的安全专家。
3.4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通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标准化、ISO系列表等制度,形成PDCA体系循环,提高每个人的安全能力,制定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3.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七项职责),将其有效地划分到每个人,从而避免一些人只从法律文字上理解,不知道该做什么、该做什么,甚至很多人认为《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管理七项职责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3.6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做好分工,发挥和落实每个安全员的职责尤为重要。作为一名施工现场安全员,在个人素质方面应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管理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才能充分发挥现场安全员的职责。
3.7协作队和劳务队按规定(合同约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项目部应将其纳入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业务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协助班组长开展日常安全管理活动。项目部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
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5相关文件
5.1关于成立xx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5.2《项目三级人员管理台账》(附资质证书)
5.3安全管理人员分工或红头文件
5.4劳务队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5.5关于施工队伍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通知
5.6施工队伍(施工班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兑现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