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检查
1、了解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1.1定期安全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月检、季检等,应结合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状况评估进行。
1.2定期安全检查,日常检查由生产管理部、车间、班组组织。
1.3季节性或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重点检查,如雨季防雷、冬季防火等。
1.4专项安全检查可大可小,检查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
1.5综合安全检查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范围广。
1.6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国家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了解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软件:查思想、意识、制度、管理、事故处理、隐患整改。
硬件:检查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和工作环境。
矿山企业和非矿山企业的强制检验项目不同。
3.了解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3.1例行检查,通常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主要依靠人的经验和能力。
3.2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组应制定检查表和检查标准,以减少个人行为的影响。
3.3仪器检测和数据分析、在线监测和数据分析。
4.了解安全检查的工作程序。
4.1检查准备:确定检查对象和任务,查阅法律法规,了解生产工艺,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表和必要的工具。
4.2实施检查面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和仪器测量。
4.3综合分析
4.4反馈结果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检查对象。
4.5提出整改要求。
4.6整改的实施
4.7信息反馈和持续改进
二、隐患排查治理
1、掌握隐患的定义和分类。
1.1隐患: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
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较小、难以整改,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较大、难以整改、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关停、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才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掌握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的责任主体。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和分厂领导负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并实施。
列入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恢复生产前应进行评估和复查。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后,有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无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评估机构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合格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监督和管理
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必要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接到复产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对所列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