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我省金融主管部门相继发布防范以“官方支付”为名实施诈骗、我省境外交易场所擅自经营等风险提示,提醒我省金融消费者警惕相关风险,避免财产损失。
“官方支付”?骗子
1月30日,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中国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的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QQ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金融局(办)、银保监会(局)名义,自称官方支付渠道,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骗取P2P网贷出借人钱财,存在重大潜在风险。
对此,风险提示表示,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贷机构的支付通道。请P2P网贷出借人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应及时与P2P网贷机构或当地整治办确认相关支付渠道。如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不仅在河北,记者查询发现,除了银监会,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湖南互金整治办、广州金融监管局等金融监管部门也发布了类似的风险提示。
其中,广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风险提示指出:一是不要相信声称通过缴纳支付保证金全额或高比例支付的宣传。2.出借人所属的网贷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App或网站运营,要求支付资金,提供支付验证码,声称可以协助出借人从P2P网贷平台进行快速或高额支付,均属于欺诈行为。如有必要,请出借人通过P2P网贷平台公布的客服渠道向平台核实。3.对于被诱导转账并造成资金损失的出借人,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及时采取更换银行、支付账户密码等防范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黄金交易所跨省理财?小心/谨慎
1月24日,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经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外省(区、市)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未经我省批准,涉嫌在我省非法开展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第四次、第五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精神,金交所必须遵守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跨省级行政区域参展、不允许向个人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的底线要求。
据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到目前为止,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区、市)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在我省从事相关业务。其他省(区、市)的任何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建议称,省内企业应选择合法合规融资,主动避免与其他省(区、市)金交所跨区域展业合作,通过其交易平台登记备案非标债务工具,通过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推荐私募债产品销售,或利用金交所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省内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各地方交易场所的违法行为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转让、代理交易、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清。
最后,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和风险识别意识,认真核实交易机构相关信息,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行为。
(燕媒体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