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所在的县是华东地区的一个中等县。除少数危化品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外,全县绝大多数企业属于工商领域。很多工商企业,尤其是非高风险的微型工商企业,分散在各个镇(街道),镇(街道)监管任务比较重。如何开展对镇(街道)工商企业的安全监管?作者进行了研究。
我了解的情况是,大部分县级应急管理局的工商监管工作人员不超过两人,要承担全县各行业上千个企业监管任务,很难做到高质量、全覆盖。目前各地都在推进企业分类监管,以求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的实际效果。比如有的地区按照企业的风险等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类,按照县乡两级进行分类。其中,镇街属于“乡镇一级”,主要负责辖区内非高危微型企业的安全监管。
根据笔者在当地的调研,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虽然有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办),但人手不足。很多乡镇(街道)安监人员要么年龄偏大,缺乏动力,要么刚出校门经验不足,岗位人员流动性强。工作人员对承担应急管理事务热情不高,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的少,拖延敷衍的多。许多同志在督促有关工作时,都说太忙,顾不上。
根本原因不是乡镇(街道)不重视安全生产,而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对于有大量地盘的工商企业来说,“要想认真照顾,很难忙到力不从心”。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
有必要纠正“轮换管理的安全性不必过于关注”的观念。很多乡镇(街道)的人认为应急办的工作属于岗位轮换,几年后就能“脱离苦海”,所以不重视安全监管,得过且过。这种狭隘的观念必须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儿戏。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改变“不专业就不想干”的心态。很多人认为安全生产的管理面太广,很难吃透各方面的业务知识,就简单地以“我不是专业人士”的心态来处理日常工作。《安全生产法》强调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不专业就不想干”的心态与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背道而驰,不可取。
我们应该革新我们的工作方法。笔者所在的乡镇(街道)确实有很多工作。当地有几百家工商企业,几十家都不多。内部应急办公室人员有限,可能还要考虑其他阶段性或长期性工作。笔者认为,在分类监管模式下,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重点工商企业的监管,镇(街道)只需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需要创新监管方式。
对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找出确切的基数。要深入摸清辖区内工商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现状,完善工商企业监管台账和基础数据,把现状搞清楚。
因地制宜找准重点。以笔者所在县为例,山区乡镇(街道)可重点监管林产品加工、建材企业;丘陵乡镇(街道)可重点监管建材、机械、商贸企业;沿湖产棉乡镇(街道)可以重点监管纺织企业,只有有限的人力和精力才能抓住监管重点,达到实际监管效果。
利用信息平台帮助监管。推动省级信息平台督促企业自主排查隐患、报告和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帮助地方企业积极完成标准化、建标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发展水平。
动员村级网格员参与安全监管。镇(街道)的村、社区都有网格员,负责基础事务。可根据其职责和属性,合理安排网格员参与当地安全检查和隐患报告工作,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保障。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作者:吴德宏编辑:肖
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编辑: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