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丽
7月10日,长城汽车在德国与宝马集团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建立合资公司,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实现国际化的重要跨越。
背景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比例10%,2020年度提高到12%。
长城汽车主要依赖燃油SUV的销量,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力量薄弱,长城汽车2017年以負16万分位居倒数第二,因高企的油耗负积分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长城汽车在新能源领域有所布局,但市场份额较低。长城汽车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领域都有所布局,已经建成电芯、机理分析、PACK、BMS试制试验室以及电池试制车间、试验中心、分析中心等。
此外,长城汽车在韩国京畿道城南市和奥地利下奥地利州建立了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利用国际一流人才资源与国内协同开发先行技术。但长城汽车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依然较弱,长城汽车2017年共销售107万辆,其中,燃油类哈弗品牌的销量占比达到九成。
虽然此前长城已入股主打低速电动车的御捷,但带来的效果并不明显。今年新实施的新能源汽车新政释放出了很明显的信号,国家更愿意扶持具有高技术含量、长续航里程的新能源汽车,不再补贴低速电动车。
长城汽车虽然还推出了全新的独立纯电动汽车品牌欧拉(ORA),定位于A00级纯电动车型,主要聚焦共享出行领域,但是以长城汽车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储备,显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018年7月28日起,我国政府将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并计划在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和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案例介绍
事件经过:2018年7月10日,在中德双方领导的见证下,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7亿人民币,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
据媒体披露,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早在2016年4月18日就已经签署了关于探讨和开发纯电动汽车和传统动力汽车可行性的保密协议,并在2017年2月21日又签署了关于对MINI品牌汽车合作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和评估的协议。2018年2月23日,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拟成立新能源合资公司生产MINI纯电动车。
后续发展:根据规划,合资公司将建立一个全新生产基地,标准年产能16万辆,致力生产MINI电动车,将MINI品牌国产化,并且会视未来情况扩大生产规模。宝马集团研发董事傅乐希表示:“通过合作,我们可以迅速扩大生产,提高效率,应对紧凑型电动车领域激烈的竞争。”
长城汽车创始人兼董事长魏建军表示:“长城汽车和宝马集团共同致力于发展新能源汽车。通过强强联手,我们的合资企业将加快电动汽车的推进步伐。”
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
简评
从企业层面, 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强强联合,将改变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格局。
一是抢占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一方面长城汽车能占领新能源高地的捷径,另一方面,宝马集团能推进MINI电动车的国产化,双方不仅能够大大缓解“双积分”压力,而且将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分一块大蛋糕。
二是丰富长城汽车经营管理经验。长城汽车和宝马集团的合作将给长城汽车带来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验,以及全球化的人才渠道、全球化的生产和全球化的视野。
三是提高长城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随着合资公司今后在研发、生产等方面的不断推进,宝马集团在新能源、整车、电控、动力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将对长城汽车提高技术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实力派的强强联合,无论对宝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汽车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将改变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格局。
从政府层面, 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和汽车行业对外合作的有力响应。
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合作,是建立在多轮沟通,互惠互利的基础进行的商业合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势,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环保、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国家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的有力响应。另外,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也是我国汽车行业开放合作的新型范例,也是全球范围内资源优化整合趋势的体现,有利于融合彼此专长,共同深耕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