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lass类名
这是类声明的最基本部分,不能省略。其中class是关键字;类名可以由程序员设定,但要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习惯上,类名通常是名词,且每个 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如类名Human、Hel loWorld。
- (2)访问权限修饰符
Java中有四种权限修饰符: 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friendly (默认)。其中的friendly不是权限修饰符的关键字,它指的是缺省状态,即没有任何权限修饰符。
- (3) abstract或final abstract 指出所定义的是抽象类; final 指出所定义的类是最终类,不能被继承。
- (4)extends父类名
指出所定义的类继承于哪个父类。由于Java是单继承的,所以extends后面只能跟有一个父类。
- (5) implements接口列表
指出所定义的类实现了哪些接口,可以同时实现多个接口,中间中”,”分隔。
成员方法用于处理该类的数据或实现某种功能。成员方法定义的一般格式如下:
[访问权限修饰符] [stat ic][final labstract]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
{
}
(1)返回值类型成员方法([参数列表])
这是方法最基本的声明,不能省略。返回值类型指出本方法要返回何种类型的数据:成员方法名可由程序员指定,同样应遵守标识符的命名规则。习惯上,方法名用动词,采用小写字母书写,如果由多个单词构成,除了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不大写外,其它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
(2)访问权限修饰符
可以是我们在上一节中提到的四种访问权限修饰符之一
(3)static
用static来修饰的方法为类方法,通过类名引用,即:类名.方法名(参数列表)
类方法将在下面的小节中介绍。没有用static修饰的方法称为实例方法,通过对象引用,
即:
对象名.方法名(参数列表)。
(4)final
说明所定义的方法不能被覆盖。
(5) abstract
指出所定义的方法为抽象方法,此时方法不能有实现体。
如果方法的参数为对象或数组等引用类型时,在方法调用时传递的是对应变量的值,即某个对象或数组的引用(实例占用的内存地址)。如果在方法内对该参数所指向的对象进行了修改(如修改其成员变量的值),那么这种修改对于该对象来说是永久性的。
如果一旦在类中定义了构造方法,系统就不会再为这个类生成缺省构造方法了。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即定义多个构造方法,但其参数列表不同。
我们看到当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重名时,如果想在该局部变量所在的方法 内访问同名成员变量时,要使用this关键字; this 关键字的另一个用处是:当类中有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时,构造方法中可以通过th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