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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不可缺少的设计思想,是实现代码可重
用的根基,是提高代码可扩展性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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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从已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的类,新的类能吸收已有类的属性和行为,
并能扩展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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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AVA中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表示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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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不支持多继承,单继承使JAVA的继承关系很简单,一个类只能有一个
直接父类
继承之后子类可以调用父类的所有非私有属性和非私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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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代码重用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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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形式: [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子类体}
名词:·Dog类是 Animal类的子类, Animal类是Dog类的父类
·Dog类是 Animal类的派生类, Animal类是Dog类的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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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传递性
C类从B类继承,B类又从A类继承
那么C类就具有B类和A类的所有非私有属性和非私有方法
当一个类没有继承任何一个类时,jvm会默认让类继承Object类
Object是 java为所有类提供的基类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
子类构造方法会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任意一个构造方法,必须写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式地调用基类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基类无
参数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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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关键字用途
• 使用super关键字访问父类成员
• 用super.成员变量名来引用父类成员变量
• 用super.方法名(参数列表)访问父类的方法。
• 用super.构造方法(参数列表)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误区: 不要把super误认为是父类对象.在创建子类对象时, 不会创建父类对象. 只会将父类中的信息加载到子类对象中存储.
方法的重写在子类中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写(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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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当父类的方法实现不能满足子类需求时,可以对方法进行重写( override)
重载(overload)
● 在子类中可以根据需要对从基类中继承来的方法进行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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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重写规则
• 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
• 返回值类型相同;
• 访问权限不能小于父类权限;
注意:构造方法,静态方法不能重写,成员变量不存在重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