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台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划政策均对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业在环境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下,虽已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已显现出专业化、社会化优势,但仍然缺少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服务质量和能力进行行业规范。为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从行政许可向行业自律平稳过渡,切实提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组织的服务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发布GB/T38221-2019《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技术要求》,保证了运营服务第三方认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维护运营服务市场秩序。
GB/T38221-2019国家标准的制定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认证实施,将规制市场上那些治理效果不达标、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设施运营组织,对于运营组织而言,通过第三方认证评级,将提升运营组织设施运行的效果,降低运行成本,保障环境投资效益;对于行业管理而言,则可作为未来我国开展环保服务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营、服务组织业绩信用评价、服务招投标采购、服务组织诚信档案建设,建立环保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制度、信用累积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工作的重要抓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二、认证等级
认证针对企业提供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从组织基本能力、设施运行效果2个维度,结合8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进行审查。
三、申请条件
1、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项目;
3、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原则,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可随时提出认证申请。
- 认证流程:
企业申请—签订合同—文件审查—现场审查—提交报告—认证决定—颁发证书—监督复评。
五、认证结果公示
获证企业信息将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
六、 认证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应每年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查。如企业需要调整已获证范围的服务认证等级,可按照认证机构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认证有效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并签订认证合同。
七、认证费用
认证费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八、证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