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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引用之前将引用复制到本地变量是否重要

面试问答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IT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在使用引用之前将引用复制到本地变量是否重要

我首先想到的是它以某种方式帮助并发…

…所以我想这是优化程序的一些提示…

都。:-)

linkedList
不支持并发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作者无论如何都不会遵循良好实践,并且告诉编译器和JIT他们只应该查找
first
一次

没有

f
局部变量,我们将有:

public E peek() {    return (this.first == null) ? null : this.first.item;}

我已经添加了一个暗示,

this.
以强调这
first
是一个实例字段。

因此,如果

this.first == null
零件在线程A上进行评估,然后
this.first
在线程B
this.first.item
上进行更改,则在线程A
上进行评估时,它可能会因为在此期间
this.first
变成而抛出
null
。使用
f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它
f
是本地的;只有运行
peek
调用的线程才能看到它。

final
部分既是优秀的代码文档(因为作者从不打算更改的值
f
),也向优化器暗示了我们永远都不会改变
f
,这意味着当需要进行优化时,它可以对其进行优化。知道它只需要读
this.first

一次 ,然后就可以使用寄存器或堆栈值进行
null
校验和返回,直到其寿命只有一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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